如果說人的前五感是屬於生理上的感覺,而第六感是所謂的直覺,那麼良心算是第七感。良心是情感領域上的某種義務感,當人對某種人事物產生了情感的連結之 後,假使連結對象有發生什麼事,那麼良心就讓人感到困惑,體驗強烈不安 (很像超我的概念,但又不全然像),為了消除這種感覺,良心就會趨使我們去做某些事,甚至是會害到自己的是都有可能的。但是,並不是人人都會有這種第七感 的,誠如書名,4%的人毫無良知,因此作者在這本書的緒論提到,這本書希望讓我們這些有良心的人能夠去分辨哪些是沒有良心的反社會人格者,能夠保護自己。
那麼該要怎樣分辨沒有良心的反社會人格者呢? 除了『日久見人心』之外,作者根據她的經驗,最容易被人發現的線索是『裝可憐』,裝可憐是一種專門對付我們這些具有良心的好人,讓我們產生同情之後進而放他一馬,好讓反社會人格者繼續玩他們的遊戲。常看到的例子,就會打老婆的老公之後又雙手抱著頭,一邊哭一邊對被他打的老婆說:『他就是沒辦法控制自己』,雖然打了人,但是其實他很可憐...。因此,作者說 一只表現出傷害他人或是不良行為,卻又經常裝可憐,爭取同情的人,就是一個警告標誌!
那沒有什麼因素,會讓我們這相有良心的人去做一些讓人譴責的事呢? 首先是所謂的道德排他,就像是我們都會將十惡不赦的殺人魔王,排除在是人的行列之中,如果要將他處以很殘認的刑罰,我想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會贊成。打仗時的民族主義也是一例,非我族類,都是畜生,如此才能讓士兵再戰場上奮勇殺敵。其次是,大部份人都會遵從具有權威的人的命令,即使要做的事違背良心的事!在1961年耶魯大學教授 stanley Milgram 做了一個讓人震憾的實驗 米爾格倫實驗(Milgram experiment) ,那些遵從的人,都會認為做這個違背良心的的事,不是他們的道德責任,因此就把所有的主動權交給外部的權威,而盲目的執行命令。
反社會人格者的成因,50%可能來自遺傳,根據腦對特定辭彙所產生的誘發電位的研究,反社會人格者對於愛或是親吻,跟坐下或是電話等的電位差不多。剩下就是後天的環境影響而有沒有能夠正常的感情依附則是關鍵,在大多數嬰兒都能順利依附投一個照顧她的人,進而發展這些重要的能力。所以跟抱抱小嬰兒,摸摸他們,跟他們說說話,其實都是再幫助他們發展。不過幸好,書中說明某些文化裡的反社會人格者明顯的比較少,台灣的農村與城市所做研究顯示,大概從0.03%到0.14%不等。
作者所列的對付生活中的反社會人格者的13條準則 (我把他化簡成10條):
1. 最高首則,必須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良心
2. 聽從自己的直覺不要過份相信權威
3. 事不過三
4. 提防拍馬屁
5. 如果有必要,請重新定義對尊敬的看法
6. 不要跟他們糾纏不清,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避開,拒絕跟他們接觸或溝通
7. 質疑自己的婦人之仁
8. 不要嘗試彌補已經無法彌補的事情
9. 保護自己的靈魂
10. 好好活著就是最好的報復
喬治威廉斯,在適應與天擇說明天擇的基本單位是基因,因次人類演化到現在,關於良心的一只保持在我們基因裡,既然是天擇的結果,想必是對我們生存有利,才會保留下來,反社會人格者雖然能夠一時的得到勝利,成功,但使只要反社會人格者不斷的壓榨他人,甚至違反法律那麼下場是可想而知的。也就是說作者想要讓我們知道,擁有良心與別人能夠有情感的依附,能夠感受他們的存在,不管是怎樣的感受(快樂、難過),讓我們能夠每一天都能過的有意義。